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工会、教代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经请示校党委同意,决定召开湖南工业大学首届一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为确保本次“两代会”有效、有序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大会初定于2009年12月召开,会期一天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经审委员会经费审查报告;
    4.表决通过《关于湖南工业大学有关职工内退问题的决议》;
    5.选举产生首届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
    6.表决通过《湖南工业大学首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7.党委书记讲话。
    三、代表的产生和组成
  1.正式代表
    (1)代表选举比例。代表人数按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0%进行选举,全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408人,正式代表全校共选举产生254名(含校级领导13名,校级领导带指标分配到相应分工会)。
 (2)代表条件。退休前能任满一届(三年至五年)的在职教职工,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讲政治、顾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议事能力,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3)代表实行连任制。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实行连任制,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各分工会选举的代表,同时具备工会、教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选举代表时应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特点,全校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处级干部代表占本分工会代表总数的30%,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本分工会在职女职工的比例相适应,同时还应适当注意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以及工会、教代会工作人员的代表。总的要求是,各分工会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意年龄、性别和职称结构的相对合理。
    ⑷代表选举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由各分工会负责组织落实,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进行选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组织制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选举。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代表选举时间。各分工会在10月18日以前,必须按照上述代表选举相关规定,依法选举本分工会的正式代表,并组织当选代表填写《湖南工业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表》,10月19日上午报校工会办公室,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本次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2.列席代表
    不是代表的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出席会议。
    3.特邀代表
学校党政工部分老领导,各级人大、政协的部分代表、委员,校内各民主党派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的代表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4.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第一届第一次“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侯清麟  王汉青
    副组长:刘建国
    成  员:彭合成  唐成努  燕环球  陈科华  钟定铭 
            陈邵桂  阎晋武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组、秘书组、宣传组、提案征集组、会务组等5个工作小组。
    五、第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三委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
    1.机构设置:“两代会”大会选出的第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委员设委员21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副校级领导担任)、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2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女职工工作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⑴讲政治、讲正气,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热心支持和参与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⑵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教职工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秉公办事;⑶热爱工会、教代会工作,作风正派,顾全大局,有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勇于开拓创新,有事业心和责任感;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议事能力。
    3.候选人的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均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推荐。在此基础上,由“两代会”集中提名并作为正式候选人。
  六、第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和审批
    第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10%,选举结果均由校工会报校党委和湖南省教育工会审批。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