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过去两年来,工会工作在学校各级党政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关心关怀下,在全校各级工会干部和全体会员的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推进,取得了突出成绩,2021、2022年连续两年被湖南省教育工会评为直属基层工会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12月被湖南省总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创新工作,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2022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并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分工会、工会干部、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分工会”申报条件

⑴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坚强领导、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要求,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成绩显著,工作在创新中有发展,在发展中有创新;

⑵坚持聚焦学校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自觉做到师生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重视帮贫扶困、雪中送炭、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等方面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认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

⑶分工会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创新;

⑷二级单位“双代会”各项制度健全、落实效果好,教职工认可度高;

⑸二级单位事务公开制度落实好,反馈及时,教职工意见少;

⑹积极开展“模范职工小家”建设,管理规范,教职工积极参与,利用率高;

⑺分工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较强的组织凝聚力和工作活力,单位内部和谐有序,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文体、女工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较好成绩。

2.“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评选条件

⑴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工会的领导,大力协助单位领导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会员参加工会活动;

⑵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和教代会“四项职权”,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⑶积极主持或参与建“家”工作,成绩突出;

⑷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忠诚履职,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

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践行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具有强烈的人民情怀,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支持。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评选条件

⑴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觉悟较高,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主人翁意识,自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⑵热爱工会工作,努力完成工会、分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带头并积极参加工会、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完成工作任务好。

凡两年内发生综合治理不良事件(含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集体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先进分工会”。凡两年内个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推荐评选“先进个人”。

各分工会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对照上述推荐条件和要求,对被推荐对象严格把关、认真核查。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分工会”的评选,由各分工会在总结本分会两年来工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由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的申报材料,并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细则表(2021-2022年度)》(见附件2)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综合初审,确定拟推评为“先进分工会”名单。凡是由分工会自主组织开展的计分工作项以及奖励计分项,请在本通知下发之后务必于10天内,向校工会办公室提供真实的原始资料、图片等,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先资格。

2.“优秀工会干部”的推荐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校工会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会员民主推荐。推荐对象为:第三届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分工会女工委员、工会小组长。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会员民主推荐。推荐对象为:缴纳会费的正式会员。

上述三类推评对象经校工会办公室初审后,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本部门党政领导下,对照条件,好中择优,严格把关,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研究确定候选人,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同意并公示后,报校工会办公室。

2.申报“先进分工会”的单位须填写《2021-2022年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一式两份。

3.推荐为“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个人,须分别填写《2021-2022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2021-2022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两份。

4.各分工会推荐名单及申报表、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崇德楼217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22183217。推荐名单请发送电子档至QQ邮箱: 1113191009@qq.com

5.校工会将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开展初审工作,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淘汰,并不再替补名额。

6.被评选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校工会将于2023年4月中下旬在工会网上公示五天听取意见,并在“五·一”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推荐评选指标

先进分工会:8个;

优秀工会干部:31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177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六、奖励办法

根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 号)相关规定,校工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1.2021-202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工会推先评优名额分配一览表

2.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细则表(2021-2022年度)

3.2021-202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

4.2021-202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5. 2021-2022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我校2021—2022年度优秀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2021-2022年度“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