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代表团):

我校将召开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为充分保障“双代会”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根据教育部、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三届三次“双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5日。

二、提案范围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

2.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方面的问题;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职工福利、

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4.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

5.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6.有利于维护教职工整体利益的问题。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5.纯属个人问题;

6.与学校办学宗旨不相符合,影响学校建设发展的问题;

7.不符合学校发展现状,或学校当前无法解决的问题。

三、提案要求

1.教代会提案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反映广大教职工的真实意愿。

2.教代会提案内容应当是反映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须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

3.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 1 人提出,须 2 名(含 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也可以以代表团集体的名义提出,提案应有全部提案人的亲笔签名(手写)。

4. 提案应包括标题(提案题目)、案由 (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对策)。提案书写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提案表,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工整,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案评选

为提高“双代会”代表提案质量,提案工作组将按照本次代表提交提案总数5%的比例,评选出若干优秀提案,同时根据各分工会本次组织提交提案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若干提案工作优秀分工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各分工会(代表团)要认真组织“双代会”代表深入基层、深入教职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收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学校持续、创新、科学发展建言献策。

2.各分工会(代表团)收到代表提案后,要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党字[2021]47号)规定,严格对代表提案进行初步审理,确保提案质量;初审完成后,将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提案汇总提交学校提案工作组。(提案工作组设在校工会,电子稿发至邮箱:344510760@qq.com,纸质材料报送崇德楼222办公室,联系电话:22183228)。

附件:

1.湖南工业大学三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

2.湖南工业大学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3.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湖南工业大学第三届“双代会”提案工作组

2023年12月14日

 三届三次“双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