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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大“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11-26 00:00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 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校掀起创建文明家庭,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建设幸福家园,共圆“中国梦”,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十大“和谐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工作由校女工委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创建学习型家庭,学习能力明显提高。
    4、爱岗敬业,工作成效显著。
    5、恪守职业道德,有创新、务实和团队合作精神。
    6、弘扬家庭美德,夫妻互敬、互爱、互谅。
    7、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助。
    8、注重家庭教育,培养子女身心和谐发展。
    9、遵守社会公德,拒绝并抵制黄、赌、毒等。
    10、有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11、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2、家庭理财合理适度,不铺张浪费。
    13、爱惜公共资源,提倡低碳生活,具有环保、节约的良好习惯。
    14、热爱公益,乐于助人。
    二、评选方法
    1、组织推荐。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限推荐一个家庭参与评选。
    2、组织评审。校工会女工委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参选各单位推荐上来的“和谐家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2015年学校十大“和谐家庭”。
    3、总结表彰,校工会女工委将于2016年“三.八”节进行总结表彰。
    三、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发动宣传,提高家庭参评和社会知晓率,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现、推荐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和谐家庭。
    2、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推荐家庭应符合评选要求,事迹突出,重点推荐在传承家庭美德,尊老爱幼,节能减排,参与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家庭。
    3、被评选的家庭需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十大“和谐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1500字左右的典型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生地、具体。于2015年12月18日之前报校工会女工委(电话:22183998)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十大“和谐家庭”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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