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妇发〔2022〕18号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及有关团体会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汇聚家庭磅礴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妇联决定开展2022年度株洲市五好家庭、清廉家庭、绿色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评选株洲市五好家庭20户、株洲市清廉家庭15户、株洲市绿色家庭15户、株洲市最美家庭30户。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株洲市五好家庭评选条件:按照“爱国守法、尊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家教科学;移风易俗、绿色节俭”五好标准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市级五好家庭原则上不与最美家庭交叉推荐,推荐为株洲市五好家庭须获得市级最美家庭或其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已获评过全国、省、市级五好家庭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2.株洲市清廉家庭评选条件:家庭成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家庭成员党纪法规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现象;家庭成员互尊互爱、关系融洽、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被评为“清风干部”的家庭优先考虑。
3.株洲市绿色家庭评选条件:家庭成员生态文明素养高,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持勤俭家、节粮爱粮、节水节电,使用清洁能源,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家庭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日常消费崇尚绿色健康,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用品,减量包装,适度消费;家庭成员在出行时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
4.株洲市最美家庭评选条件: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做表率等家庭典型。具体从5个方面寻找推荐家庭典型。
1.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听党话、感党恩,坚定不移跟党走;
2.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3.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引导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4.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5.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选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推荐程序
1.由10个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及有关团体会员等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报送前须完成资格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
2.由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报市妇联党组审定,并在“株洲女性网”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的有力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组织工作。
2.抓实寻找活动。要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重点任务、重大事件和重点活动,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针对不同地区、人群、家庭实际情况和需求设计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动员广大家庭,将退役军人家庭、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家庭等纳入活动范畴,推动活动在城乡社区落地,向机关、部队、企业、新业态领域延伸。
3.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查推荐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确保家庭事迹突出、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突出、材料真实、群众认可。对先进典型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开展复查,确保先进性。
五、材料申报
1.表格材料。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分别填写信息汇总表、推荐表(通过“株洲女性”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
2.材料报送。家庭典型事迹材料800字左右,要求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另附2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并注明图片说明。
3.政审方式。政审方式不做程序性要求,由各推荐单位开具政审材料,证实推荐对象无所列负面清单的行为即可。
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以“类型+对象所在地区+推荐单位+家庭名称或姓名或单位”命名文件夹,(例如:五好家庭-炎陵-炎陵县妇联-张三家庭)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系人: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张碧琪
电 话: 28686826 15886365266
电子邮箱:451167361@qq.com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72号市妇联
邮 编: 412000
附件:
1.2022年株洲市五好家庭、清廉家庭、绿色家庭、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2.推荐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22年株洲市五好家庭推荐表
4.2022年株洲市清廉家庭推荐表
5.2022年株洲市绿色家庭推荐表
6.2022年株洲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2022年株洲市五好家庭、清廉家庭、绿色家庭、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推荐地区 |
五好家庭 |
清廉家庭 |
绿色家庭 |
最美家庭 |
合 计 |
炎陵县 |
1 |
1 |
1 |
2 |
5 |
茶陵县 |
2 |
1 |
2 |
3 |
8 |
攸 县 |
2 |
1 |
2 |
3 |
8 |
醴陵市 |
2 |
1 |
2 |
3 |
8 |
渌口区 |
1 |
1 |
1 |
2 |
5 |
天元区 |
1 |
1 |
1 |
2 |
5 |
芦淞区 |
1 |
1 |
1 |
2 |
5 |
荷塘区 |
1 |
1 |
1 |
2 |
5 |
石峰区(含云龙示范区) |
2 |
2 |
2 |
4 |
10 |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
7 |
5 |
2 |
7 |
21 |
合计 |
20 |
15 |
15 |
3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