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加强学校各项管理事务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教育工委、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4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按照“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不断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打造和谐共荣、廉洁高效的学校形象。
二、校务公开的目标
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学校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校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行政主体原则。校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纪检监察实施监督,工会组织协调,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坚持程序化原则。凡属校务公开范围的事项,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以外,都应当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
(三)坚持真实性原则。校务公开要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防止随意性。
(四)坚持一事一公开原则。凡应公开的事项都要做到一事一公开,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加强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决定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校务公开考核小组。
(一)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副校级领导、校长助理组成。主要负责领导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校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确定校务公开的重点,听取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教职工群众、学生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讨论审批校务公开制度、奖惩决定和责任追究等。
(二)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党委办公室)
由校党委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工会副主席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制定校务公开工作总体方案、相关文件,组织、协调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考核小组之间的工作,收集、整理校务公开实施及反馈情况,定期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好校务公开建档存档工作。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设校长办公室)
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校务公开的具体制度、方案,确定校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和要求,把校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组织协调并督促落实校务公开方案,综合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办好校务公开专栏、校务公开网页、校长信箱,接待师生员工来信来访,安排好校领导接待日等。
(四)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设校纪委、监察处)
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参与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方案,对落实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办好校务公开意见箱,做好检查情况和群众意见的汇报和通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
(五)校务公开考核小组(设校工会)
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校务公开考核方案,对各单位落实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改进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
凡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诱发或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均应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实施方案等;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1.年度考核的要求、办法和结果;
2.工资调整、津贴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3.教职工各类各项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
4.评选校内外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和结果;
5.校内干部任免情况,职务、职称评聘的情况和结果;
6.科研、教研课题申报、立项及其评奖情况,科研经费分配等情况;
7.公费出国考察,公派留学生、公费出国进修、访问学者的选派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
8.校外各类人员调入情况等;
9.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10.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
11.教职工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学校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各种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经费特别是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资金来源,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和决算等;
(五)大型设备、大宗物资采购方案、招标情况;
(六)招生考试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就业信息,就业招聘录用结果等;
(七)接受社会及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八)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干部任用,学生入党,专升本,奖学金、助学贷款的评定,特困生补助,学生受处分等情况,对各类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等;
(九)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校务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二)公开。各职能部门根据主管校领导的批示,对拟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督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四)反馈。凡公开的事项,各职能部门都必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带领下,由校务公开考核小组、监督小组于每年年终组织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的校务(事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七、校务公开的形式
为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贯彻实施,增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民主意识和透明度,在校务公开过程中真正体现“公示、承诺、监督、追究”的原则,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径对校务实行公开。
(一)会议公开
1.教代会。教代会是实行校务公开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事关学校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实行教代会报告制,以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职能,保证教职工对其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校务会、党政工联席会、分工会主席会、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党派代表会、学生代表会、校情发布会等,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二)宣传媒体公开
利用校报、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或学生先锋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公文形式公开
以各种文件、会议纪要、通报、通知、简报等公文形式公开。
(四)校务公示栏公开
在学校科技大楼大厅设立公示栏,一般性、临时性的事项应及时通过校务公示栏进行公开。
八、校务公开的要求
校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保证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一件大事列入各级党、政、工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校务公开工作各小组要切实按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公开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跟踪到位,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到位,及时通报情况和反馈意见到位,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校务公开。
(三)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四)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反馈的要及时答复,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公开不力、教职工意见比较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学校干部、教师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五)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六)校务公开的时间,要做到各种规划、计划、决策、方案、办法等在实施前公开;具体结果在事后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七)要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校长信箱、校务公开意见箱。学校在科技大楼、各教学院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等校内主要公共场所设立校长信箱、校务公开意见箱,广泛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每周五(下午2:30—5:30)作为校领导接待日,安排校领导接待教职工、学生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在推行校务公开的同时,要切实推进各二级学院(部)的事务公开。各二级学院(部)都要成立相应的事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院(部)事务公开实施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实施办法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实施,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态势,不断提高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湖南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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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
室 签 收 |
签 字(签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由校务公开部门自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