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今年是我校改革的关键之年,学校对相关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全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均已到岗履职。鉴于相关组织机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副处以上干部岗位变动较大,为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系统,促进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校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二级工会组织和分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组长)进行调整(选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工会组织的调整
(一)新成立的机关党委、交通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等3个单位,要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迅速组织酝酿成立分工会。新成立的南京包装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2个单位按管理归属关系,隶属于机关分工会。
(二)单位更名的分工会相应予以更名。原冶金工程学院分工会更名为“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分工会”,原财经学院分工会更名为“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工会”,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分工会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原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分工会更名为“计算机学院分工会”。
(三)原机关一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机关三分工会、后勤总公司分工会等自行撤销;原东莞包装学院直属工会小组撤销,归并新成立的机关分工会;其它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保持不变。
(四)撤销或更名前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公章上交校工会办公室,新公章由校工会办公室统一刻制启用。
二、分工会委员会的调整(选举)
(一)新成立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选举工作
1.各新成立的单位要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在召开本级“两代会”之前,应认真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工会法律、法规,并依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两代会”代表选举办法。代表产生前,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按照代表条件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在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并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本级“两代会”正式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认定后,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公示。教职工50-100人的,代表名额不低于30%;教职工101-200人的,代表名额为25%-30%;教职工为201-500人的,代表名额为20%-25%。
不足50人的单位,应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2.根据工作需要,分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5-7人组成,设分工会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等;直属工会小组设组长1名。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选举前要充分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组织召开“两代会”(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级“两代会”代表的选举、提案征集、一届一次“两代会”大会筹备等相关工作,并于2016年10月下旬之前完成分工会的选举工作,同时将会议形成的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并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一份。
4.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在开展代表选举工作之前,应按要求向校工会递交关于分工会委员会及“两代会”代表选举的请示,在获得校工会的批复后方可按程序依法开展工作。分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应将选举结果报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后,报校工会审批。
(二)其它分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成员的调整(选举)
鉴于全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调整,原任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基本发生岗位异动,凡调离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的原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其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职务自行免除,因此,各相关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须于2016年10月下旬之前重新依法补选产生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分工会其他委员发生变动的,一并按程序依法予以调整,并报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批后,报校工会审批。
(三)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的任职要求
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大局意识,热爱工会工作,能自觉服务于教职工,善于积极主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且由同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任期至2018年5月(与学校“两代会”届期时间同步)。
三、工作要求
(一)“两代会”代表选举和分工会主席的补选是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筹划,严格工作流程,把本级“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分工会主席的补选与学校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选举(调整)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依法开展各项选举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不得出现任何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当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材料报送:科技楼218办公室,工会组织宣传部(联系人:邹少其,电话:22183228)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