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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4-01 00:00  
   

关于开展我校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湖南工业大学作出积极贡献,经校工会研究,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我校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工作由女工委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3、夫妻和睦,互尊互爱,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支持,家庭氛围民主、平等、和谐、温馨、幸福;

4、树立科学家教理论,优生优育,教子有方,子女成长良好,品学兼优;

5、孝敬父母,尊老养老,兄友弟恭,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

6、邻里和睦,相互谦让,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热心公益;

7、勤俭持家,科学理财,合理消费,注重节能环保,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创文明“两型家庭。

三、评选办法

1、组织推荐。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每个分工会按会员人数3%的比例推荐。

2、组织评审。校工会女工委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分工会推荐的“文明家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 湖南工业大学首届 “文明家庭”,并于公示。

3、总结表彰。校工会将于2017年“五一”节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为“文明家庭”的教职工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宣传,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扩大教职工的参与面,发现和树立一批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文明家庭”先进典型,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2、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被推荐家庭应符合评选要求,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填写《湖南工业大学首届“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生动、具体,于2017415之前报校工会女工委(联系电话:22183217 电子邮箱:38970648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首届“文明家庭”推荐指标分配表

2.湖南工业大学首届“文明家庭”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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