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见附件)通过该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修改,报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经 2014 年 5月 24 日校二届一次“两代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你们做好宣传工作,并贯彻执行,原办法停用,新办法从 2014 年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中共湖南工业大学工会 2014 年 6 月 27 日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