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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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2014-11-17 00:00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工作,把学校党、政、工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进行2014年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初审工作。

一、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校2014年确实有实际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申请补助条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600元及以下的;

3.教职工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教职工本人因长期患有重病,基本生活自理困难的。

二、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程序及完成时间

1.教职工根据申请补助条件,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此项工作于20141220日之前完成。

2.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20141222日之前完成。

3.分工会审查把关并签署意见(加盖分工会委员会公章)后,报送工会办公室(科技楼226),此项工作于20141225日之前完成。

4.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补助对象及标准,此项工作于20141230日之前完成。

5.公示,此项工作于201516日之前完成。

6.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此项工作放寒假前完成。

三、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针对申请补助条件实事求是地写清申请原因;

2.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必须严格把握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原因;

3.《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应填写齐全,不得空栏;

4.各分工会向校工会的报送工作务请于2014122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41117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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