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首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
经请示学校党委同意,我校拟定于2013年3月底或4月初召开首届四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按照有关规定,现向各位代表征集大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代表大会提交的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教育教学、内部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办理工作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我校首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
我校首届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代表组全体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二、提案的要求
1.提案的总体要求
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和本校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提案要讲求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提案应言必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提案予以立案
⑴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对于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⑵关系学校教育教学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⑶关系学校建设、管理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⑷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
⑴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⑵本届教代会届内无法解决,且不能启动预备工作的问题;
⑶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⑷学校没有能力与外界联系促成解决的问题。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 (附件)上书写,允许另附
页补充。
3.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⑴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⑵理由,即为什么要提出该提案;
⑶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每位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手写)。
四、优秀提案评选
为不断促进教代会代表提案质量的提高,提案组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代表提交提案总数5%的比例,评选出若干优秀提案,并给予相应的物资和精神奖励。
五、征集提案的起止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征集,截至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止。
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认真组织首届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建言。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收到代表提案后,必须按要求对代表提出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然后集中统一送交教代会提案工作组(校工会办公室,科技楼226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首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
湖南工业大学首届教代会提案工作组(代章)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首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