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山水文园购房户:
按照住建领导小组与株洲博翰公司商定计划,购房合同签订的第一阶段——递交《购房户名及付款方式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已于3月20日结束,还有少数购房户未交确认书。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网签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为了不影响住宅建设进度,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阶段工作——面签合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签合同安排
1.面签日期:2012年3月30日~4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面签地点:新校区冶金楼二楼会议室(A栋201室)。
3.合同签订流程:签《承诺书》——签《授权委托书》——签纸质合同——湘银公司签字、盖章——开具购房发票。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合同签订时间只有一个月,每天要签订70份合同,任务非常繁重,签约的房子空间也不大,希望各购房户按通知要求及手机收到的通知及时到签约点签约,如同时到达的人多,请在门口按序排队、耐心等候,签完以后不要在签约点逗留。
2.签订合同的条件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不安排签订合同,由此而影响贷款的,学校概不负责。
⑴ 未按规定比例(60%)缴房款的(以学校此前缴款通知为准);
⑵ 未按规定缴纳共有物业变现准备金的(A户型——0.7万元,B户型——1万元,C户型——1.2万元,D户型——1.4万元,E户型——2万元);
⑶ 房屋更名有争议的;
⑷ 在销售期内其它可能引发纠纷的;
3.签订合同应带的证件和资料
(1)购房户本人来签合同的,为保证每个购房户所购房产的安全,购房户须按以下要求带相应证件签订合同:带本人身份证,增加了业主的,所增加的人也要带身份证前来;
(2)受托来签合同的,受委托人带身份证,还要带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3)带原来工会开具的缴款收据(要换正式税务收据)。
(4)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或银行贷款的,带齐贷款资料(包括贷款人征信报告,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等)。
4.合同签订时间的通知方式
本次合同面签工作,因多数购房户未按规定日期和时间递交确认书,因此,网签也未按栋数进行,面签时间只能按打印出来的合同交接的顺序来进行,届时工作人员会将每个购房户签订合同的时间提前1~3天挂到工会网上,并提前1~2天发到您手机上,请您提前做好准备,如有特殊情况,请您回复信息,以便另作安排。
三、几点说明
1.关于递交《购房户名及付款方式确认书》的说明
市房产局规定,从2010年起签订住宅销售合同前必须先进行信息确认,再实行网签备案。
对未递交确认书的购房户,请于3月27日、28日到冶金楼二楼会议室补交,此后不再集中安排收集工作。
2.关于公积金贷款代办服务费的说明
由于山水文园项目性质为零利润、成本价销售,与普通市面的商品房开发有着较大区别,要贷款的购房户需自行办理贷款手续。考虑到有部分教职工教学任务繁重,没时间办理贷款手续,因此学校通过招标决定委托株洲博翰公司给予代办,代办费由购房户自行承担。委托代办以购房户自愿为原则。
3.关于需贷款购房户多贷款的清退说明
目前因为住宅建设需要,不少购房户为按学校规定缴款而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希望签了合同后,能够根据国家政策允许,通过公积金贷款或按揭贷款多贷些款项,多贷的款项提取出来偿还债务。为此,经住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购房户贷款到帐后一个月内进行多贷款额的清退。
4.关于贷款联系人及贷款银行的说明
(1)委托代办贷款的联系博翰公司(18973333022);自行办理贷款的联系张利德。
(2)公积金贷款办理点集中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元区黄河路口);商业贷款办理点在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市金山支行(芦淞区建设南路)和建设银行株洲市城东支行(荷塘区大坪路口)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住建领导小组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