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11]5号)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当前广大购房户对缴纳房款的一些反映,经校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决定下发本补充通知,希望你们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切切实实履行相关职责,认认真真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务必使每个购房户理解本次房款和附属设施出售款的缴纳工作。具体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购房款缴纳问题
1.缴款手续
(1)购房户到指定银行指定账号缴款;
(2)购房户将银行缴款回执单交所在分工会,回执单上要注明购房人姓名(除特殊情况经批准更改购买人外,其他一律用上次缴款人的姓名)。各分工会要做好回执单的收集、统计和保管工作;
(3)各分工会收齐本分工会购房户银行缴款回执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校工会217#换取缴款收据,作为购房缴款依据,否则学校一律不认;
(4)各分工会分发缴款收据给购房户。
2.银行缴款时间
2011年4月10日~2011年5月10日下午3:00
银行缴款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下午3:00)过后,即停止办理此次购房缴款业务。
为方便在新校区上班教职工缴款,建设银行城东支行在我校新校区科技楼501#工会会议室设有房款刷卡收缴点。
3.学校工会开具收据时间
2011年4月10日~2011年5月10日下午5:30
2011年4月10日启动开具收据工作,由于4月10日是周日,所以真正开具收据时间应从4月11日上午8:30开始。
开具收据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下午5:30)过后,学校工会不再受理收据开具工作。
二、附属设施出售说明
1.缴款手续办理时间
(1)银行缴款时间:
2011年5月10日下午3:00以前
(2)学校开具收据时间:
2011年4月15日上午9:00~2011年5月10日下午5:30
2.缴款手续
(1)购买者自行到指定银行指定账号缴款;
(2)购买者凭银行缴款回执单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工会217#换取缴款收据,确认已缴了款,否则学校一律不认。银行缴款回执单上应注明购买项目、购买人姓名。
3.车位出售
一次性缴齐8万元购车位款者,按缴款收据序号分别在所选户型房栋附近选车位,在选住房时,可以优先摇序号(抽签)选房。
4.杂物间出售
若杂物间供不应求,将采取摇号(抽签)方式购买,未抽中者其缴纳的2万元诚信保证金无息退还。
5.无产权的商业门面的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通知与前一次发的通知有出入的,以本通知为准。
再次声明:未到校工会换取缴款收据的,一律不认其已缴了款。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