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11]6号)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由于教职工在建行贷款的授信额度刚刚批准下来、国家贷款政策也较前有所调整,所贷款项5月10日以前难以到账,经学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一、延长办理缴款手续时间
1.银行缴款时间
所有房款和附属设施款项缴纳截止时间延期到2011年5月30日下午4:00,帐号不变。
逾期银行不再接受前述缴款业务(由工会文字通知银行)。
2.学校工会开具收据时间
学校工会开具所有房款和附属设施款项收据截止时间延期到2011年5月31日下午5:00(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休息,作息时间按学校规定)。
2011年5月31日下午5:00过后,学校工会不再受理收据开具工作,如果未将银行缴款回执单换成校工会的收据,将视为未缴纳第二次房款和附属设施款,未缴纳第二次房款者按自动放弃购房处理。
二、优惠出售车位
为筹集建房资金,对一次性缴纳8万元购车位款者,除优先选房外,再增加5%的优惠条件(即缴纳7.6万元购一个车位),此前已缴纳8万元购车位款者,优惠部分可转为房款。2011年5月31日以后车位按市场价出售。
三、商业门面的出售
此前的有关规定不变,同时增加以下措施:
学校商业门面划分为东、南、北、中四个区。对于购买某个或多个区所有门面的大客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并予以总价4~5%左右的优惠(减免)。
四、贷款工作
学校教职工在建行信用贷款的授信已经批复下来,需贷款的购房户即日起自行到银行(建设银行城东支行)查看能否贷款、贷款限额,并按银行相关要求自行办理贷款手续。
特此通知
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校 工 会
2011年5月6日
附件:办理建行信用贷款相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湖南工业大学:
贵校员工申请的集体授信已经省行准入,目前,员工授信额度省行正在审批中,为不影响员工办理贷款的时间,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和要求提示如下(复印件均为A4纸):
一、借款申请人的基础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账户(借款人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建行的存折或龙卡)、贷款申请报告(请注明贷款用途、期限一年、按时还款等内容)、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如有)、银行账户流水清单(任意银行的均可,证明收入的)、建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贷款用途资料:真实的装修合同(签约日期不能超过三个月)或者购车发票(注意:根据银监局要求,个人消费贷款不能用于购买住房,根据人民银行最新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资金直接支付至装修公司或车商账户,不能直接支付至借款人账户);
三、特别提示:
1.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借款人夫妻双方无不良记录。
2.如夫妻双方均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员工,我行只对其中一人发放贷款。
3.员工申请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批复的员工授信额度,且最高为(个人综合年收入—当年应偿还债务)×2。
4.根据我行政策,贵校员工所有信用贷款的额度期限均为一年,因此需要支用贷款的员工请尽快支用,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请各位按时归还,我行将视政策情况,为各位重新申报额度。
5.贷款发放后,收款账号不得与股票、基金、理财等权益性投资帐户有任何关联,不能将贷款资金用于基金、股票、外汇、期货、彩票等的买卖,不能转借与他人,贷款还款账户也不能与上述账户有任何关联,一旦我行发现上述违规用途,我行将立即收回该贷款。
6.请各位准备好办理贷款的基础资料和用途资料,省行审批同意员工授信额度后,我行会及时通知贵校工会,且以最快的速度为贵校员工向上级行申报贷款。
7.如有变更,我行将及时联系贵校工会。
8.附集体授信准入表(待员工授信额度经省行审批同意后,我行将向工会提供员工授信额度汇总表,省行审批的员工授信额度并不是我行发放贷款的金额,我行将根据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即消费需求和收入状况确定每个员工的贷款金额,并经省行审批后发放)。
建行城东支行
201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