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购房户:
为确保新校区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进程,经住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收缴房款。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款对象
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见购房合同文本附件(一)]的购房户,即不是通过公积金和银行贷款的购房户。
二、缴款时限
2012年6月12日~2012年6月30日下午5:00(周六、日休息)
三、缴款额度
各种面积房型购房户须一次性交清房款余额(见湘银“山水文园”住宅业主换取收据登记表)。
四、缴款方式
请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购房户自行到学校指定的银行及账号缴款(银行回执单上注明“购房款”)。再持银行回执单到校工会财务换取缴款收据。
五、学校指定的缴房款银行及其账号
建行城东支行账号:43001501062052502204(在学校新校区科技楼501会议室设有收费点,交现、刷卡均可。任何一家银行的储蓄卡与信用卡均可,不收手续费)。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1903202229026465829
浦发银行账号:57010154900000447
华夏银行长沙分行账号:13450000000171933(在学校新校区科技楼北2楼廓厅设有收费点,只限刷卡,特别申明不收现金,任何一家银行的储蓄卡与信用卡均可,不收手续费)。
湖 南 工 业 大 学
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