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位代表:
我校拟定于2012年2月召开首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收集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学校稳定、持续、和谐、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根据《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工作条例》的要求,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应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1.关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2.关于学校依法治校,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建议;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议;
4.关于教代会暨工代会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建议;
5.关于进一步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6.其它方面的建议。
二、提案征集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要求
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负责组织代表征集提案,并于2012年元月5日下午5︰30以前,将本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位代表的提案表(一式两份)统一送交校工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2.提案不能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属于党、团事务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或属于学术性问题,或学校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以及属于个人的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
3.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⑴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⑵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⑶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要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对一案几事且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提案工作小组将按无效提案处理;
5.代表提案必须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符合要求的提案作为提案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将转为建议或无效提案处理;
6.提案表要求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一式二份,字迹工整,文字简洁明了。
三、提案征集的方法和处理
1.提案应由本届教代会暨工代会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后提出;
2.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经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并签名,方为有效;
3.提案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提案的审查与立案工作,经报请大会主席团审批后,向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工作和立案情况。大会闭幕后由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督促提案落实工作;
4.本次提案将评选出若干个优秀提案,评选为优秀提案的学校工会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首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