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工作,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进行2011年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初审工作。
一、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校2011年有实际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申请补助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600元及以下的(参照各高校平均数,以家庭户口人数计算);
3.教职工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教职工本人因长期患有重病,已丧失基本生活能力的。
二、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程序及完成时间
1.教职工根据申请补助条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2.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17日之前完成。
3.分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分工会委员会公章)后,报送工会办公室(科技楼226),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22日之前完成。
4.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补助对象及标准,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
5.公示,此项工作于2012年1月4日之前完成。
6.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此项工作放假前完成。
三、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写清申请原因;
2.各工会小组、各分工会必须严格把握申报条件,重点是补助特困户;
3.《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应填写齐全,不得空栏;
4.各分工会向校工会的申报工作请于2011年12月22日前完成,过期不予受理;
5.本学期放假前下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款。
特此通知
附:《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