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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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酝酿成立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基层分工会的通知
2009-03-24 00:00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及有关单位:
    三校实质性合并后,各项工作正有待进一步规范。为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会组织,促进工会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湖南工业大学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以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为单位,分别成立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基层分工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工作职责
    各分工会必须自觉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切实履行工会工作的维护、参与、建设和教育职能,独立自主地积极开展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开展工会工作。
    2.根据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各级党政工作的中心任务,结合分工会工作的实际,周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充分发挥分工会作为学校各级党政组织联系教职员工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关心教职员工的疾苦,及时向学校各级党政组织反映教职员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职员工做实事、办好事。
    4.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活跃教职员工的文娱生活,促进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增强教职员工思想上的凝聚力、工作上的向心力,提高分工会工作的合力。
    5.负责各分工会“教职工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
    6.及时完成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分工会组织机构
    1.各分工会设主席、组织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等,由3—5人组成。
    2.各分工会可根据本分工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3.关于分工会主席人选,各二级学院、管委会的分工会主席原则上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机关三个党总支所属单位较多,为便于分工会开展工作,建议由三个党总支的总支书记分别兼任分工会主席;东莞包装学院设直属工会小组,工会小组长原则上由副处级以上干部兼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应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开展酝酿工作,于2009年3月28日以前将分工会委员名单及分工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
    2.各分工会委员名单及分工确定以后,应立即着手开展工作。鉴于此次三校合并,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所有分工会必须对所在分会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统一造册,以Excel格式形成电子文档,同时要求录入会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工资等基本信息,并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本分会会员名单(一份纸质文档、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zousq555@163.com传送)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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