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爱我祖国、爱我工大”迎校庆六十周年

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庆祝建校六十周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到每位教职工心中,提升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校工会决定举行以分工会为单位的“爱我祖国、爱我工大”大合唱比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89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音乐学院

三、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使教职工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引领教职工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学校美育,提高教职工的艺术修养,建设“明德、精业、求实、创新”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校工会主办,音乐学院承办,各分工会协办。

     五、实施步骤及报名时间 

(一)组织阶段

120185月份,各分工会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合唱艺术教育培训,并拟定合唱歌曲比赛方案。

2.完成选歌,各分工会确定合唱的歌曲一首,演唱时间为5-8分钟,曲目的选择以爱国主义歌曲和校园歌曲为主。

   (二)比赛阶段

1.比赛按照抽签顺序分别进行

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

各分工会请将参赛节目及演员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于528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校工会文体部科技楼224房,联系人:申老师,电话22183224(电子稿发至34451076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比赛组织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合唱比赛是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增强各分工会凝聚力和荣誉感方面会起积极作用,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部门参加这项活动。鼓励部门领导及老师共同参与合唱比赛,有校领导参加合唱加分,参赛人数最多不超过100人。

     2.认真组织,积极指导。各分工会要认真布置这项活动,加强对曲目选择。

     3.各分工会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挖掘教职工的潜力,在艺术处理上努力创新。如在大合唱的基础上,可采用小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方式以及配合歌颂内容穿插小型伴舞、情景演绎等不同的表现形式。

4.参赛人员原则上要求统一服装,不得请外单位人员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追究责任。

5.比赛时请各参赛队按时到场,规定比赛时间开始10分钟后,仍未到场参赛者,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6.本次比赛评委由音乐学院老师及相关人员担任。

七、评比标准

1.演唱音准、节奏感强、吐字清楚、声音和谐。

2.正确表达歌曲的内涵,艺术表现力强,表现形式有创新。

3.指挥、合唱与伴奏配合默契。

4.富有朝气,体现教职工风采,精神风貌好。

八、奖项设立(根据报名参赛情况)

本次比赛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分工会组织开展合唱比赛和参加合唱比赛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宣传发动充分,教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效果突出,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并及时准确报送活动信息资料。

2.优秀节目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若干,由组委会根据参赛节目质量和现场演出效果进行评选。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合唱比赛报送节目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416

 

 

 

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合唱比赛报送节目申报表

 

参赛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员

姓 名

演唱节目

表演时间

作词

作曲

领队

 

 

 

 

 

团长

 

 

 

 

 

指挥

 

 

 

 

 

 

 

注:各分工会请将参赛节目及演员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于528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校工会文体部科技楼224房,联系人:申老师,电话22183224(电子稿发至344510760@qq.com),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