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9年度在职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把学校党、政、工对教职工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以分工会为单位,开展2019年度在职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校2019年度确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在职教职工。 (二)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教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家庭户口人数计算)1580元及以下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教职工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教职工本人因长期患有重病,基本生活自理困难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失独家庭的; 6.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房产或者拥有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或者拥有商铺、投资等经营性收入者,不得申报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二、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程序 1.教职工根据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应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2019年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后,由各分工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分工会公章),再由分工会集中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整理并初步审核。 2.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审核并确定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等级及标准。 3.公示本年度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名单三个工作日。 4.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 三、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针对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困难补助的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湖南工业大学2019年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应填写齐全,不得空栏; 3.各工会小组、分工会必须严格认真把握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因,让有限的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真正帮助到那些真正生活困难而需要帮助的人,发挥有限经费的最大作用; 4.各分工会集中收齐本单位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后,须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崇德楼217办公室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22183217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