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学校党委同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评选工作并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创先争优先进条件的分工会、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分工会”申报条件

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坚强领导、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主动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要求,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成绩显著,工作在创新中有发展,在发展中有创新;

⑵坚持聚焦学校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自觉做到以师生利益至上,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重视脱贫帮扶、雪中送炭、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等方面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认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

分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创新;

  ⑷二级单位“双代会”各项制度健全、落实效果好;

   ⑸二级单位事务公开制度落实好,反馈及时,群众意见少;

   ⑹积极建设“模范职工小家”,管理规范,教职工参与积极性高;

⑺分工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有较强的组织凝聚力和工作活力,单位内部和谐有序,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文体、女工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较好的成绩;

2.“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评选条件

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组织有关精神,自觉接受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工会的领导,大力协助单位领导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会员参加工会活动;

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和教代会四项职权,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积极主持或参与建工作,成绩突出;

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忠诚履职,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

 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践行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具有强烈的人民情怀,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支持。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评选条件

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组织有关精神,思想觉悟较高,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主人翁意识,自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热爱工会工作,努力完成工会、分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⑶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带头并积极参加工会、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完成工作任务好。

凡两年内违反计划生育、发生综合治理不良事件(含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集体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先进分工会”。凡两年内个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推荐评选先进个人。各分工会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认真核查被推荐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分工会的评选,由各分工会在总结本分工会两年来工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凡申报“先进分工会”的单位,须制作PPT材料在评审会上进行汇报,由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的申报材料和汇报情况,并按照《湖南工业大学2019~2020年先进分工会考核指标评分表》(见附件2)的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初审,确定拟推评为“先进分工会”名单。

2.“优秀工会干部的推荐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校工会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会员民主推荐。推荐对象为:第二届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分工会女工委员、工会小组长。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会员民主推荐。推荐对象为:缴纳会费的正式会员。

上述三类报评对象经校工会初审后,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本部门党政领导下,对照条件,好中择优,严格把关,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名额研究确定候选人,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同意后报校工会。

2.申报先进分工会的单位须填写《2019~2020年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一式两份。

3.推荐为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个人,须分别填写《2019~2020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两份。

4.各分工会推荐名单及材料请加盖公章于20214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崇德楼226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22183997

5.校工会将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开展初审工作,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淘汰,并不再替补名额。

6.被评选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校工会将于20214月中下旬在工会网上公示五天听取意见,并在“五·一”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推荐评选指标

先进分工会:8个;

  优秀工会干部:3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193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六、奖励办法

  根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 号)相关规定,校工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1.2019~2020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工会推先评优指标分配表

2.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分工会”考核评分细则表(2019~2020年度)

   3.2019~2020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

   4.2019~2020湖南工业大学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5.2019~2020年度湖南工业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326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