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Faculty Home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0-26 09:43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充分发扬“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效减轻教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经校工会、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的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已自愿从工资中扣除或在校工会财务现金缴纳了2021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金100元的教职工,均可自愿在《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规定的补助范围内申报;凡未缴纳者该基金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11217日止。

1.截止日之后至12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达到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补助标准的,则超过部分可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合并申报;未超过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补助标准的,则不得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合并申报。

2.截止日期之后跨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全部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合并申报。

三、办理程序

1.申报: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填写《湖南工业大学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住院病人医药费发票(或在外地就医后,通过株洲市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汇总单)

⑵参保病人医保住院结算单;

⑶住院病人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

⑷住院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卡账号或者存折账号复印件。

如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则每次住院均须提供前述⑴⑵⑶所列四项证明材料,并在《湖南工业大学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中合并申报总费用。

2.受理:校工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受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并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整理。

3.审核:校工会负责召集学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委员会成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补助金额。

4.发放:经学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校工会将补助金直接通过网银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崇德楼217办公室

联 系 人:胡老师、文老师

联系电话:22183217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11020



  附件重大病伤表格.do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