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校工会组织部分教代会代表在科技楼一楼报告厅进行培训。校党委副书记彭希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正校级督导、工会主席刘建国主持会议,工会常务副主席彭合成作专题辅导报告,副主席梁美华、刘小华出席。
彭希林在培训班上发表讲话,他从充分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和谐、提高工会干部和教代会代表素质、坚持党对工会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等四个方面对参训人员提出要求,要求大家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有力执行,提高素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桥梁作用、保护作用,并希望大家凝心聚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彭合成对《规定》作了详细解读。他说,《规定》是在原《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简称《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等法律,修订而成的教育法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等做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他将《规定》与《暂行条例》对比,从《规定》出台的背景、亮点、职权变化等方面谈了学习《规定》的体会与思考,并强调,应该注意处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关系;学校、部门和个人权益协调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刘小华在培训班上就教代会代表提案的意义与作用、提案的要求等几个方面为代表们作了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