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做好我校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把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进行2015年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初审工作。
一、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补助对象
申请补助对象为我校2015年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在册教职工。
(二)申请补助条件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160元及以下的(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家庭户口人数计算);
3.教职工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教职工本人因长期患有重病,基本生活自理困难的。
二、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程序及完成时间
1.教职工根据申请补助条件,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此项工作于2015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2.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2015年12月22日之前完成。
3.分工会审查把关并签署意见(加盖分工会委员会公章)后,报送工会办公室(科技楼226),此项工作于2015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
4.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补助对象及标准,此项工作于2015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5.公示,此项工作于2016年1月6日之前完成。
6.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此项工作放寒假前完成。
三、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针对申请补助条件实事求是地写清申请原因;
2.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必须严格把握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原因;
3.《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应填写齐全,不得空栏;
4.各分工会向校工会的报送工作务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