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Faculty Home
通知公告
 
 
株洲市关于开展2017年寻找“最美女性”活动的通知
2017-11-02 00:00  
 

株妇发201742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及有关团体会员:

根据全国、省妇联工作要求,结合株洲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市妇联决定继续在我市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女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四自”精神,紧扣时代脉搏,展现时代新貌,有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株洲户籍或在株洲辖区内工作、生活的女性。主要围绕以下三类女性开展评选:

1.在株洲经济建设中代表新趋势、创造新业态,勇于创新、拼搏进取的女企业家或女性创业者,展现自立自强、满怀激情的新时代株洲女性风采。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用善举创造美丽,用真情传递温暖的优秀女性,凸显无私奉献、心存大爱的新时代株洲女性精神。

    3.活跃在社会、文化等领域前沿,有思想、有创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的优秀女性,彰显聪慧自信、追求卓越的新时代株洲女性魅力。

二、推荐方式及评选名额

为进一步扩大寻找“最美女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展现新时代株洲女性的风采和魅力,提升评选活动的群众性、社会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最美女性”的榜样示范作用,此次推荐拟通过两个渠道进行。

1.组织推荐。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及有关团体会员作为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优中选优,市妇联推荐“最美女性”候选人,名额不限。

2.社会推荐。市妇联设社会推荐电话2868684828686823,同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株洲女性”、株洲女性网设立网络推荐平台,接受群众自荐他荐,通过拓展社会化参与渠道,着力扩大寻找“最美女性”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效应。

3.评选名额。市妇联将组织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等,评出2017年株洲市“最美女性”10名,“最美女性”提名奖10名。

三、评选步骤

1层层组织推荐。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即刻启动评选推荐工作,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逐级向上推荐。要充分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到推荐、评议、投票等环节中来,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扎实开展到基层一线,延伸到社会各界

2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社会推荐的候选人参照组织推荐方式,提供无违纪违法证明。

3审核确定名单。市妇联宣传部负责对 “最美女性”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入选名单在市妇联活动官网、株洲女性微信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点赞和监督评议。最终评出株洲市“最美女性”及提名奖,报市妇联党组审定。

4媒体公示。已确定的株洲市“最美女性”及提名奖名单通过株洲女性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在“株洲女性”微信公众号设立宣传展示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株洲市“最美女性”和“最美女性”提名奖荣誉称号。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及有关团体会员根据全国妇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思路、明确重点、明确举措,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拓展推荐渠道,扎实开展寻找“最美女性”活动,最大限度吸引更多的优秀女性参与到活动中。

2.各地要将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女性”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砥砺奋进的五年”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注重推荐人选的时代性、先进性、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加强对推荐典型的宣传,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展示“最美女性”的时代风采、精神力量和人格魅力,发挥“最美”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3.各推荐单位、推荐人要严谨填报株洲市“最美女性”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各推荐典型除填报登记表外,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本人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彩色工作、生活照3张。照片要求jpg格式电子版,像素在3M以上,欢迎提供3分钟内的视频资料。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1115日。

五、联系方式

:  朱新艳,李文佳,于展惠

电   :  0731-28686848, 0731-28686823

邮   :  zzsflxcb@163.com

 

附件:1.株洲市“最美女性”登记表

2.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证明

                                  株洲市妇联

                                  2017913

附件1        株洲市“最美女性”登记表

 

姓名

 

职业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联系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

电话

 

推荐

单位

 

 

 

 

 

500字)

 

 

 

 

 

 

 

 

 

 

 

本人

所在

单位

/

(社区)

意见

 

县市区

妇联

意见

 

市妇联

意见

 

 


附件2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证明

 兹证明居住在我辖区的XXX家庭,XXXX(详细地址),截至当前,所有家庭成员都爱国爱家,遵守国家法律,践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家庭美德,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X村(居)委会(盖章)

XXXXXXX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