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湘银“山水文园”工大职工住宅小区(以下简称“职工住宅小区”)选房工作规范、有序、透明、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经学校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选房的组织
由学校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选派工作人员负责摇取各户型选房顺序号,校工会具体组织选房工作,校纪委、监察处现场监督。
二、选房的原则
“规范、有序、透明、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学校职工住建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职工住宅小区”文件、通知精神;每个购房户选一次房等原则。
三、选房的方法与步骤
选房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摇取选房顺序号,具体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分户型(A、B、C、D、E)通过电脑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新校区教职工住宅小区附属设施出售方案》、《关于收缴房款和附属设施出售款的补充通知》、《关于延长缴纳房款、附属设施款时间等的通知》和学校住宅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等精神,在2011年6月15日以前交足了7.6万元车位款的购房职工可以优先摇号选房。即每个户型都分两次摇号:首先是6月15日以前交足了7.6万元车位款的购房职工参与摇号;其次是其他购房职工参与摇号(例如:A户型有176户职工购房,其中5位购房职工在6月15日前交足了7.6万元购车位款,则此5户职工可优先参与摇号,摇得的顺序号是1至5号,其余171位职工第二次参与摇号,摇得的顺序号是6至176号,其它户型类似)。
第二步,按电脑摇出的顺序号(工作人员记录在案,同时购房者也获得一份所摇出的签有购房者姓名的户型顺序号单),依次通知购房户选房。各购房户选好房后,由工作人员记录在案,购房户签字认可。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抽签、选房的购房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保卫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严禁大声喧哗,共同维护现场秩序。
2.参加抽签者一般是购房者本人(即已公示在购房名册上的姓名)并持本人身份证件。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与抽签,可书面委托其他人代替抽签,书面委托书上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和签名,代替人持委托书并出示代替人身份证,可参与抽签。
3.选房者一般是购房者本人并限带一名选房参谋人员,同时购房者本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工会发给的签有购房者姓名的选房顺序号,如本人不能直接选房可委托他人代替,其委托手续与本条第2款相同。
4.具体抽签、选房时间听工会通知,若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与抽签选房,又没有委托别人在规定时间内替自己抽签、选房,迟到者(或未到者)将安排在最后批次抽签、选房,造成的后果由购房者自负。
5.为提高选房工作效率,每位购房者的选房时间控制在5分钟(含5分钟)之内,超过时间,打回该户型最后一个选房顺序号之后,重新编顺序号等候选房。为此,请各购房户提前弄清“职工住宅小区”栋号、户型平面布置(工会网上有公示,各分工会有平面图)和价格公示情况,做好备选房的准备工作。
6.非购房者本人或书面委托人(选房参谋人员除外),一律不得进入抽签选房区域内,不得妨碍现场正常工作秩序。
湖南工业大学职工住宅建设领导小组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