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党建“三引三争”工程,引领教职工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聚焦新时代“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建功立业,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湖工大通知字〔2022〕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三育人”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学校各二级单位和全体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各分工会按照推荐先进名额(见附件1)组织推荐,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集体申报表》《“三育人”模范个人申报表》和《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集体推荐(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3、4)和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2、由各申报单位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议研究决定后,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于4月28日(周四)下午5: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工会。电子稿请发至邮箱344510760@qq.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崇德楼224办公室,联系人:贺老师言老师,联系电话22183998。
3、由校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4、校内公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在各二级党组织领导下,要高度重视“三育人”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积极宣传,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宁缺勿滥,真正把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师生公认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推选上来。
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2年度“三育人”模范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集体申报表
3、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个人申报表
4、湖南工业大学“三育人”模范集体(个人)推荐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0日
湖工大工字【2022】3号 关于开展首届“三育人”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