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发扬中华民族“互帮互助”优良传统,有效减轻教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经校工会、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已自愿从工资中扣除或在校工会财务现金缴纳了2023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金100元的教职工,均可在《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规定的补助范围内申报;凡未按规定缴纳该基金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
1.截止日之后至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累计达到一个自然年度补助标准的,则超过部分可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单独申报;累计未超过一个自然年度补助标准的,则不得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单独申报。
2.截止日期之后跨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一个自然年度补助标准的,则超过部分可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单独申报;如自付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一个自然年度补助标准的,则不得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单独申报,但当次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可移至下一个自然年度合并申报。
三、办理程序
1.申报: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填写《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住院病人医药费发票(或在外地就医后,通过株洲市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汇总单);
⑵参保病人医保住院结算单;
⑶住院病人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
⑷住院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卡账号或者存折账号复印件。
如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则每次住院均须提供前述⑴⑵⑶所列四项证明材料,并在《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中合并申报自付总费用。
2.受理:校工会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受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并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自付金额、补助金额等进行初审、整理、计算。
3.审核:校工会负责召集学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委员会成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自付金额等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4.发放:经学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后,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期满,由校工会将补助金直接通过网银发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崇德楼217办公室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22183217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湖南工业大学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5日
2023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报表.doc